哈萨克斯坦不会在其境内执行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就乌克兰《纳夫托加兹》公司诉俄罗斯《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》一案作出的裁决。哈萨克斯坦司法部长叶尔兰·萨尔谢姆巴耶夫应《Zakon。kz》出版物的要求发表了上述言论。
该裁决涉及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于2026年5月15日作出的决定。法院承认并允许执行国际商会仲裁院2025年的仲裁裁决,该裁决要求《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》向《纳夫托加兹》公司支付超过11.3亿美元、近3亿美元利息以及约500万欧元的仲裁费用。
萨尔谢姆巴耶夫表示,哈萨克斯坦《不会成为执行与其没有法律关联的裁决的过境平台》。他指出,该案缺乏与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管辖关联的基本要素:《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》并非该中心的成员,争议交易并非在该中心领土上进行,争议不受该中心法律管辖,且双方未达成将案件提交该中心法院的协议。
部长还指出,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法院的裁决是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作出的,且尚未生效:《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》有14天的时间提出上诉。
萨尔谢姆巴耶夫称,哈萨克斯坦是1958年《纽约公约》的缔约国,该公约涉及外国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,但国家程序规定执行应在争议审理地、法人所在地或债务人财产所在地进行。部长强调,《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》的所在地是已知的。
《纳夫托加兹》公司与《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》之间的争议源于2019年关于俄罗斯天然气过境乌克兰的合同。2022年俄罗斯对乌克兰发动全面入侵后,经《索赫拉诺夫卡》点的过境运输变得不可能。尽管如此,《纳夫托加兹》公司继续通过《苏贾》点提供服务,但《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》拒绝全额支付运输费用。
2022年9月,乌克兰公司向瑞士仲裁机构提出申诉。2025年6月,仲裁庭完全支持了《纳夫托加兹》公司的诉讼请求;2026年1月,瑞士联邦法院驳回了俄方的上诉。此后,《纳夫托加兹》公司开始在多个国家启动强制资产追偿程序。
2026年5月,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承认了此前在瑞士作出的仲裁裁决,并允许对俄罗斯《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》进行强制追偿,金额约为14亿美元。然而,哈萨克斯坦当局对此争议表示保持距离,司法部声称共和国《与这一问题没有任何关系》。



